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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职业学院公共机房管理办法
2021-11-02 17:10   审核人:

第一节 总 则

公共机房用户指服务于本院(系)或本校学生的教学、实验、实习用计算机教室、网络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网络语音室等计算机数量大于等于10台的集中上网场所。由于公共机房接入设备数量多,访问流量大,用户流动性强的特点,为确保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并为校园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接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和《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校园网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 机房责任与管理

第一条 公共机房接入系部,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否则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其网络使用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公共计算机机房接入系部不得利用学校提供的网络接入资源从事网吧等商业运营活动,否则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其网络使用权,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销户和罚款处理,并在校内通报,待写出书面保证并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重新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条 公共机房接入系部必须指定专职管理员以完成对机房各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订明确的上网管理规定并张贴公布,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网络使用登记制度,对上机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存档,以备安全及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负责机房计算机病毒防治;网络攻击防范、追踪;安全审计和预警;信息群发限制和有害数据防治。

第四条 接入公用机房必须按照公安部要求实施下列技术措施

1)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安全审计功能。

2)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以及非法和不良信息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隔离和过滤技术措施。

3)记录并留存用户详细注册信息,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账号、访问的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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